广州-患者自选急救医院 急救车4分钟派出
广州市近期修订了《急救医疗条例》,对急救车的出车时间与伤病员的救治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引起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
据广州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透露,今年一至九月份,广州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已经成功调度出车七万一千多次。此次新修订的《条例》针对实际情况,将急救车的出车时间设定为四分钟,这一调整充分展现了广州对提升急救效率的坚定决心。
这一《条例》不仅关注急救效率的提升,同时也重视伤病员及其近亲属的权益保障。伤病员或其近亲属被赋予选择救治医院的权利,这无疑是救援工作人性化的重要体现。这一权利并非无条件的。在伤病员病情紧急、所选医院距离遥远或需要依法进行隔离治疗等特定情况下,急救人员有权根据规定拒绝患者的选院要求,并会详细解释原因,同时做好记录。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明确要求急救医疗指挥机构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必须向120网络医院发出调度指令,这充分展现了广州急救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针对患者担忧的选择医院可能引发的医疗纠纷问题,《条例》也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患者在选择医院时需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既保护了患者的权益,也为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了明确的解决途径。
新修订的《广州市急救医疗条例》在保障急救效率与平衡患者权益方面做得相当出色。这一《条例》不仅确保了急救车的快速响应,还明确了患者及其近亲属的权利和责任,让急救过程更加透明、公正。相信这一《条例》的实施,将为广州的急救医疗服务注入新的活力,为市民的生命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专业的救治。这不仅是对广州市民健康福祉的保障,更是对广州这座现代化都市文明程度的有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