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120”急救费医保可报销
哈尔滨市急救医疗服务的新篇章已然开启!自“120”院前急救医疗费用正式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以来,哈尔滨市民在面临紧急医疗状况时,再也不用为高昂的急救费用而忧心忡忡。
如今,拨打“120”后产生的急救费用,患者可以先垫付,随后凭借相关票据轻松到市急救中心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这一创新举措极大地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使得急救服务更加贴近民生。无论是城镇职工还是城镇居民,只要医保账户中有余额,治疗费和药品费均可得到报销。
哈尔滨市急救中心主任孙勇介绍,为了更加便捷地服务市民,急救中心特设了医保办公室,统一办理报销和结算等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报销范围需符合医保的“三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包括救护车现场医生的出诊费用、院前处置费用和药品费用。诸如救护车出车费、担架费以及其他不在紧急医疗范围内的费用则不在报销之列。
据统计,哈尔滨市“120”急救中心去年共出动救护车超过6万次,每次平均医疗费用百余元。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大大提高了急救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捷性,更是体现了医保政策的人文关怀。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了解如何顺利办理急救费用报销也是至关重要的。
急救服务结束后,患者或家属需先行全额垫付急救费用。自结算之日起的30日内,前往哈尔滨市急救中心医保办办理报销。办理时需携带患者的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供院前急救收费票据、告知单原件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的特定时间段,市民可前来哈尔滨市急救中心医保办办理,联系电话为0451-82469228。
这一新政策的实施不仅为哈尔滨市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更彰显了该市对急救医疗服务的重视和创新精神。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哈尔滨市将继续优化急救医疗服务,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急救服务,全力守护每一位市民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