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原善仍旧原恶,兼批孟子性善论与荀子性恶论
对于人性本善还是本恶的问题,历来存在诸多争议。每一次社会的恶性事件发生后,人们总会围绕这个话题展开激烈的讨论。一些人主张人性本善,强调通过教育和引导来弘扬人性中的善良;而另一些人则主张人性本恶,强调通过法律和制度来制约人性的弱点。这个问题究竟应该如何解答呢?
当我们探讨人性时,首先要明确两个基本概念:性和善(或恶)。这里的“性”指的是人的天性,即与生俱来的特质。而“善”则是指人的道德行为表现。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善”并不是指已经成熟的行为表现,而是指潜在的善良可能性,或者说是善良的种子。同样地,我们也可以将这种潜在的善良可能性称为“善端”。相对应的,也有恶的可能性或称为“恶端”。
如果我们把性善的“善”理解为“善端”,那么很多争议可能会得以平息或消解。无论是性善论还是性恶论的倡导者,他们所用的方法都是溯因法。他们无法从新生儿的角度判断善恶,因为无法确定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是善是恶,或者说大部分刚出生的婴儿是善的多还是恶的多。他们只能从成年人的善恶情况回溯,探讨人性的本质。
对于人性善恶的问题,人们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性中并没有既定的善恶,如同王安石的观点,“性无善恶之分”,或者像告子所说,“性可善可恨”。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人性中已经有了善恶的种子,如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等。这些观点本质上都是在探讨人性中善恶的可能性。如果我们真正理解并区分了“善”与“善端”的语义区别,那么上面两种观点是可以在彼此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
当我们尝试对人性做出综合性的阐述时,我们不会满足于仅仅描绘出人性的二元论或三品说。我们需要提出一种关于人性基础要素或重要倾向的阐述。从道德的角度来看,我们也不会满足于所谓的“白板说”,即人性没有既定的善恶属性。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是:人的善端是否超过恶端?这个问题的答案无法回避。
尽管我们可以从多种角度探讨这个问题,但最终我们会发现,真正的答案已经隐含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当我们真正理解了人性的本质时,我们会发现人性的善良本性已经通过我们的怜悯之心向我们展示了答案。正如孟子所说:“尽管我们需要发展和扩大我们的怜悯之心,但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发扬这种善良本性,就足以安邦定国。”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人性本善。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怜悯之心并不是万能的,它需要我们不断地发展和扩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人性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