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朝实施的五均六筦法是怎样的 分封制是怎么
自代汉之后,为了调控贫富差距,抑制富商大贾的剥削,朝廷开始了国进民退的改革之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变革土地制度,将私田收归国有,设立王田。为了平衡财政收入,朝廷仿照古制推出了五均六筦之法。所谓六筦,即酒、盐、铁由国家专卖,铸钱为国家专营;并对山泽养殖、工匠、医生等职业征收山泽税;再加上五均赊贷,共同构成了六筦政策。
历史背景与预期有所不同。多年的民进之后,这种与富商大贾利益冲突的国进政策,并未能顺利让富商退让。而山泽税的征收,更是让依赖山泽为生的百姓失去了生存之路。民生困苦,天下百姓无论贫富皆对此表示反对。更糟糕的是,六筦之令的实施引发了社会动荡,盗贼四起。为此,冯常上奏要求废除六筦法,但王莽一怒之下免去了他的官职。
在改革土地制度的王莽还试图通过分封制来巩固其统治。他根据《尚书》等古籍,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分封办法。在郡县制已经实行了两百多年的背景下,王莽想要恢复分封制并非易事。
为了彰显新朝的合法性,王莽注重意识形态的建设。他重定车服制度,根据周礼的精神,规定了国人的着装、住房、器用、婚丧等各方面的规定。他对老人、儿童实行优待,对妇女刑罚有所顾忌。
他还根据周礼中的奴隶制国家的典则,创造了一套新朝的礼乐制度。不仅如此,他还对朝廷机构和官职名称进行了大规模更改,从称呼名字入手,如将大司农更名为大谏农,大理改为作士等。在地方上,太守被改为大尹,都尉改为太尉。还新增了许多官职,如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等。
王莽还进行了大规模的封赏和地名更改。他封赏了796人为五等诸侯,1511人为附庸。许多受封赏的人并未得到实际的封地,每月仅能获得几千钱。为了求新,他甚至更改了许多地名,使得官吏和百姓都搞不清地方的名称。
在扩张领土方面,王莽胁迫羌人交出青海湖一带的土地,设立西海郡。他试图以此与国内的北海郡、南海郡、东海郡合起来,凑成“四海”。为了使这块荒地像是有人烟的郡,王莽甚至新增50条法令来制造罪犯,以满足移民的需求。
随着恢复井田、奴婢私属等政策的实施,再加上之前的五均六筦等措施,百姓的生活日益困苦。当时民间流传的民谣唱道:“新莽不如旧汉,更始不如新莽,赤眉不如更始。”表达了百姓对新朝政策的不满和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