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 “图解电影”侵权被判赔3万
网络时代下的影视新风波:“图解网影”侵权引发全国首例判决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引人注目的网络影视侵权案件。此案涉及国内知名网络公司蜀黍科技与其运营的“图解德国网影”APP和网站,它们因提供《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大军师司马懿之军师联盟》两部作品的“图解”图片集而陷入侵权风波。这一事件成为了全国首例涉及将影视作品制作成网络图片集方式侵权的案件,对于明确影视市场商业化开发和合理使用的边界具有重大意义。
优酷公司,拥有这两部作品的络传播权,对此行为表示强烈反对,并诉诸法律。一审法院认定蜀黍科技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并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尽管蜀黍科技公司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这起案件的背景是蜀黍科技运营的“图解德国网影”平台,该平台宣传“十分钟品味一部好德国网影”,提供图文形式的网影解说服务。其所提供的某些内容并非原创,而是从热门影视作品中提取出的图片集。这种新的内容呈现方式虽然方便了公众快速了解影视作品,但却引发了版权问题的争议。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虽然被告主张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涉案剧集为网络用户上传,但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这一点。法院进一步指出,被告的行为改变了涉案剧集作品原有的表现形式,虽然提供的是网络图片集而非视频本身,但仍然属于“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行为。
涉案剧集作为连续动态的影视画面,而涉案网络图片集则是静态图片。尽管两者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并不能因此就认为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实际上,这些静态的图片集恰恰反映了剧集的实质内容,一帧帧的画面也是该作品的组成部分。
涉案图片集截取了涉案剧集中的382幅画面,能够反映剧集的完整内容,构成了提供作品的行为。而且,通过网络在线方式,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图片集,这无疑侵犯了原告对涉案剧集的络传播权。
此案的判决对于网络时代的影视版权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提醒着所有的内容提供者和平台运营者,在追求创新和便利的也必须尊重和保护原创作品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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