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男子为何放任妻妾混战争宠
从古至今,中华大地上,明媒正娶的婚姻始终受到法律的庄严保护。尤其在古代社会,正妻的地位无可替代,拥有着至高无上的特权。那些被正妻庇护的家庭中,即便男人在外风流倜傥,也难以受到家中的约束。只要拥有地位、身份和财富,便可在制度的庇护下逍遥自在。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女子就能得到同样的待遇。
在这社会架构中,除了正妻之外,还有姬妾、婢女、歌伎等。她们虽然各有姿色,但在关键时刻,都只能作为陪衬存在。正妻,才是家中的女主宰。即便开明如她,也永远无法撼动正妻的地位。而那些美丽的舞姬歌伎、小妾宠婢,在男主人眼中或许有着独特的魅力,但在法律面前,她们的地位卑微至极。
男人可以随意与她们发生关系,甚至将她们转送他人,即便无故打死她们,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礼记正义》中的《内则》明确规定,没有明媒正娶的男女结合被视为非法。一旦成为正妻,她的职责就明确了,要侍奉宗庙,延续后代。对于小老婆们来说,权利便大打折扣,她们的存在主要是为了服侍男人,无论背景如何、姿色如何,她们的命运都不体面。
在唐朝法律中,正妻的优越性被特别强调。法律对小老婆群落的地位视而不见,甚至更加轻视。婢女的命运更是悲惨,被主人宰杀也只是小事一桩,至多判一年徒刑。而那些姬妾,更是无法摆脱悲惨的命运,永远无法变成正妻。法律的存在似乎只是在欺负弱势群体,让人心生绝望。于是,出现了大批的悍妻、妒妇,她们之间的斗争以正妻占上风告终。正妻经常残忍地迫害那些姬妾,法律对此也无可奈何。
在皇宫中,皇帝拥有众多妃嫔,但皇后是嫡妻,拥有与皇帝独处的资格。其他姬妾需经过皇后的批准才能陪伴皇帝。这种制度在明清时期更加严格。皇帝选中侍寝的妃嫔名单需送给皇后审阅。即使皇后坚决不同意,皇帝也无法违背这一规定。普通百姓更是无法逃脱妻妾制度的束缚。据说大夫只能纳两妾,士族只能纳一妾。普通富民则需在嫡妻年过五十无子的时候才能纳一妾。然而这些妾都不能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后必须离开。即使是帝王的妾也要遵守这个规矩。
在唐朝的历史中,乔知之与窈娘的爱情悲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由于窈娘的身份低贱,乔知之不能娶她为妻而遭受了许多磨难。类似的例子还有霍王之女霍小玉的故事等等。这些故事都反映了古代社会妻妾制度的残酷现实和女性的悲惨命运。(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