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被诬蔑案”终审胜诉 被告毕成功需公开
判决书第一页、第16页、第17页、第18页——揭开序幕
在炎炎夏日,一场关乎名誉权的较量终于迎来了终审判决。7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钟声响起,范冰冰起诉毕成功和黔讯网一案尘埃落定。这一案件沸沸扬扬持续了一年多,如今终于有了结果。
回溯到2012年5月29日,香港《苹果日报》的一篇未经证实的文章让章子怡陷入“情妇门”风波。次日凌晨,影评人毕成功发表微博,称章子怡的是一场F小姐策划的“诬陷计划”,而F小姐被广大网友猜测是范冰冰。随后,黔讯网以一篇原创文章将矛头直指范冰冰,使她背负了恶意栽赃的罪名。微博和网站文章被广泛转载,事态愈演愈烈。
范冰冰不堪其扰,决定将毕成功和黔讯网告上法庭。她声称毕成功和黔讯网捏造事实、虚构情节,使她遭受不明真相的群众的猛烈抨击,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经过9个月的审理,案件于2013年2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毕成功通过网络影射的方式指认范冰冰实施了“诬陷计划”,并对她进行贬损;而黔讯网在编写文章时带有倾向性和目的性,以引发读者兴趣为手段。一审判决两被告均存在严重过错,构成对范冰冰名誉权的侵害。
易赛德公司和毕成功均不服一审判决,坚持提出上诉。他们辩解称文章相关作者与网站无关,以及毕成功发表的涉诉微博不存在对范冰冰的影射等。法院在双方不同意和解的情况下,经过开庭审理,最终认定毕成功、黔讯网的上诉请求理由不足,不予支持。7月24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范冰冰的代理律师毕建伟表示满意。他认为毕成功采用影射言论侵犯范冰冰名誉权利的行为被明确认定是本案判决的亮点之一。毕成功的行为虽然看似没有特指对象,但已经引起公众对范冰冰的。本案判决对于毕成功的侵权行为明确认定并依法惩戒,不仅对类似行为起到警示作用,也对完善我国法律对名誉权利的保护起到导向作用。
至于赔偿金额方面,毕建伟律师坦言,获赔金额与范冰冰因毕成功、黔讯网侵权行为所导致的伤害不对等,但尊重法官的判决。他呼吁加大对于类似行为的惩处力度,以完善我国对于名誉权利的保护。
这一案件的终结,不仅为范冰冰正名,也为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侵犯他人名誉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一个公正的判决,也是一个重要的法治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