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减免企业社保费意见 预计减免约200亿元

奇闻异事 2025-07-25 22:08www.xiang120.cn溺水急救方法

深圳应对新冠疫情:减免企业社保费约200亿助力企业发展

中新网深圳报道,近日,深圳市财政局与人力资源保障局联合发布了一项重要政策——《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全力支持深圳市的70余万家企业在抗击新冠疫情的战斗中稳定运营,预计将为全市企业减免社保费用约200亿元。

该政策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令人瞩目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并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此项减免政策的实施细节十分人性化,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填写申请单,即可自动享受减免政策,极大地提升了经办效率,真正做到了不增加企业负担。

根据《意见》,减免政策从多个方面对企业社保费进行减免,包括免征、减征、延缴、缓缴等。具体来说,2020年2月至6月,深圳市的中小微企业将免除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而在2020年2月至4月,深圳市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将享受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的免征,同时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还将减半征收。

对于那些在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即使享受了减免政策仍无法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深圳市也给出了延缴和缓缴的解决方案。这些单位可以延迟缴纳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并且补缴应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完成。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甚至可以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至2020年12月。重要的是,这些缓缴期间不会加收滞纳金。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明确指出,无论减免、延缴或缓缴,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都将正常享受,不受任何影响。

对于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他们并不在此次减免政策范围内,但可以根据深圳此前印发的相关通知,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补缴、补办业务。

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为深圳市的企业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新冠疫情这个特殊时期,对于稳定企业运营、保障员工生活、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圳的速度与温度,再次为全市企业送上了实实在在的利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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